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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出名的时间甚至比漂亮国的天之骄子勒布朗·詹姆斯还年轻了几岁。
这意味着什么?
这份合约结束之后,陈然才20岁半!
如果续约的合同期限是4年的话,那么下一份合同到期,陈然也还不到25岁。
甚至有可能更年轻!
因为他的经纪公司开出的条件是,如果陈然和耐克方面达成新的合同,是直接在现有的合同上重签。
这意味着剩下一年合约作废,直接以新合同替代。
如此一来,陈然的下一份合同到期后,甚至还不满24岁。
两份代言合同都走完,连24岁都不到,比NBA许多球星走完新秀合同还小。
那么下下份合同,会是多大的金额?
想想就让人头疼。
双方都在想着利益最大化。
华夏的体育市场是很大,经济也发展很快,但其成熟程度远远比不上美国和欧洲。
因为华夏的职业体育太落后了,比如像CBA和中超,其实在耐克高层看来,跟草台班子没什么区别,处处透露着业余和荒唐。
管理者更是业余到极致,经常屁股决定脑袋。
陈然在美国和欧洲的确知名度不低,有着广大的球迷数量,但他毕竟是外来户,比不过他们本土的TOP级巨星。
像姚名,或者顶尖的亚洲足球明星,他们至少是人家的国家里参加职业联赛,为那边的职业俱乐部打工服务,这性质是截然不同的。
陈然满打满算,在北美的时间也就3月的阳光双赛和8、9月的北美赛季。
然后再加上华夏市场。
这个代言费,可能还能有盈利,但利润空间不大了。
3000万美元一年的代言费,是勒布朗·詹姆斯的两倍,是科比·布莱恩特的三倍。
要是耐克方面这同意了这个价格,那些NBA巨星也会施加压力。
同样,还有欧洲的足球巨星们。
因为足球是阿迪达斯的领域,而耐克也抢夺这块市场,必须溢价竞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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