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嫌弃-《樱桃肉》


    第(3/3)页

    那枚珍珠耳钉被放在他的口袋里,不值一提的份量,能被他牢牢记得,纯粹是出于没有什么送女孩子礼物的经验。

    每回礼物都是他费尽心思后挑好的,有贵重的,有精致的,有去每个地方时买下的纪念物,想要完全没印象,实在有点难。

    刺青店回了信息过来,询问他要洗纹身的事是真的吗,前后脚五分钟的功夫,直接把百忙之中的老板给吓了一跳。

    老板人在国外,隔着时差劝他:别啊,你那设计图可是磨了我们小半年,现在还是店里的招牌,你又是买断了图案,旁人只能眼馋不能拥有,你要是洗掉,全世界都没有了!

    林彻回复:我就问问。

    老板:说来说去,你怎么忽然想洗掉了?

    林彻想到江樱:有女孩看到会怕。

    这话听起来八卦满满,刺青店老板忍不住多问几句:什么女孩?

    多大?

    不至于吧。

    现在的姑娘还有这么乖的?

    林彻不想聊了。

    切出去看江樱新发来的信息。

    【江樱:下次见面再还给我?

    】

    【林彻:好。

    】

    聊天结束,他调整了下坐姿,觉得这结束语算不上好,跟机械化的聊天似的,手指在屏幕上滑动着,最后拿定主意地“拍了拍”江樱的粉色头像。

    【老板:唉,反正你要想好,就算洗掉也不容易,你那面积大,构图也不简单,容易留疤。

    而且你做纹身不就是为了隐藏吗?

    】

    林彻抬起手,端详着手背上的刺青图案,是一双眼睛,按照他的记忆一点点被勾勒出来的,好几年了,就像是长在他的骨血里了。

    算了,她总不会一直嫌弃的。


    第(3/3)页